《清远市清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清远南峡房车露营基地和飞霞山旅游经济带建设点状供地项目)已于2025年8月26日获得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编号:4418022025005)。
通过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将清远南峡房车露营基地和飞霞山旅游经济带建设点状供地项目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农用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水工建设用地)的用地规划用途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可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咨询,咨询电话:0763-3344020。
附件 1.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LS01-34).jpg
2.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LS01-34).jpg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5年8月27日